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40年,最後竟然還可能要「移回」媽媽名下? 這不是八點檔,而是真實的房產法律爭議! 這起案件中,媽媽40年前買了一間房子,後來以「買賣」的方式移轉到大女兒名下,但實際上並沒有支付買賣價金,雙方還曾經簽署「借名登記契約」。 多年後,媽媽過世,其他子女主張這間房子其實一直都是媽媽的,只是借大姊的名字登記。 法院審理後,也參考雙方過去的對話紀錄,認為確實可以看出雙方曾有借名登記的約定;至於女兒主張自己曾經負擔房貸及其他房屋費用,法院則認為,這些金錢支付關係並不當然影響借名登記契約的成立與效力。 房子可以登記, 但「當初到底怎麼約定」,才是爭議的核心。 尤其家人之間常常會想:「都是自己人,不用寫那麼清楚啦!」 可是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後呢? 當親情遇上房產、繼承與金錢,當年的一句話,很可能就變成日後法院上的重要證據。 邀請 鄭嘉慧律師,陪大家從這起案例出發,一起搞懂「房產借名登記」到底怎麼回事,也提醒大家,家人之間涉及重大財產時,哪些事情最好事先說清楚、寫清楚。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Rss Apple Podcas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