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Tiger Legal Talks,专为亚太地区华语圈高端法律人才打造的一档视频播客节目。在这里,我们将聚焦时下热门、流行、有趣、硬核的法律话题。
王怡佶律师,现任凯瑞奥信律师事务所 新加坡办公室争议解决部门合伙人。王律师专长于复杂的商业诉讼、股东争议、欺诈与调查案件、破产与重组,以及私人客户相关争议,她的执业实力屡获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认可,多次荣登Legal 500、ALB、钱伯斯等知名法律杂志。王律师本科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得法学一等荣誉学位,后赴牛津大学深造,获得“民法学士”硕士学位。她持有香港、英格兰及威尔士、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多地律师执业资格,在加入凯瑞奥信之前,她曾在高伟绅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余年,处理各类复杂争议。王律师还活跃于多个国际法律组织与行业委员会,现任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国际律师协会诉讼委员会成员,以及新加坡法律界女性协会副主席等职务。
海问律师事务所:1992年5月成立的国内头部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国内八家“红圈所”之一。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是一家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为英国“魔术圈”(Magic Circle)顶尖律所之一。
启德机场:是香港旧国际机场,位于九龙湾,地名取自早年 “启德滨” 填海计划。1925 年启用,1958 年建成伸入海湾的 13/31 跑道,成为全球最繁忙的航空枢纽之一。其 13 号跑道进近举世闻名,飞机要在楼宇上空低空急转降落,对飞行员技术要求极高。因地处市区无法扩建,1998 年 7 月 5 日正式关闭,航空业务迁往赤鱲角新机场。旧址现已改造为启德发展区,承载着香港一代人的城市记忆。
香港大学(HKU):1911 年正式成立,是中国香港的一所综合性、国际化公立研究型大学,有亚洲“常春藤”之称。其法学院成立于1969年,是香港首家法学教育机构和国际公认的顶尖法学院之一。
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位于英国牛津,是世界闻名的顶尖学府之一,采用学院制办学模式,其法学院享誉全球,在英美法系法律教育与学术研究领域具有顶尖影响力。
LL.M.(法学硕士学位):全称是Master of Laws,主要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开设,属于普通法系法学教育体系中的硕士阶段,在中文口语环境中常被俗称为“老流氓”。
Bachelor of Civil Law(BCL):牛津大学法学院一年制授课型法学硕士学位,面向拥有普通法法学本科背景的申请者,该学位名称虽带有 Bachelor(学士),实际属于硕士层级。
Magister Juris(MJur):牛津大学法学院一年制授课型法学硕士学位,面向本科为大陆法系等非普通法法学背景的申请者,与 BCL 共享全部教学资源。
法律博士(Juris Doctor,简称JD):是普通法系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职业文凭,属于专业型博士学位。
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坐落于英国剑桥市,采用学院制办学,是世界顶尖研究型大学。其法学院历史悠久,在英美法系法律教育领域享有极高声誉。
CC(Clifford Chance):法律行业内对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的通用简称。
竞争法(Competition Law):又称反垄断法,是规制市场主体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部门,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破产法(Insolvency Law):是调整企业丧失清偿能力时债权债务清理、资产处置、债务重整、清算分配等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WTO Law(世界贸易组织法):是调整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属多边贸易协定组成,主要用于约束成员方的贸易政策,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
Conflict of Law(冲突法):也叫国际私法,是解决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中,不同法域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确定应当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法律规范体系。
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英国海外领地,适用英国普通法体系,全球主流离岸注册地之一。
BVI(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国海外领地,适用英国普通法体系,全球主流离岸注册地之一。
New York Bar:即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通过纽约州律师考试后取得,是获准在纽约州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定资质。
SQE(Solicitors Qualifying Examination):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资格考试,2021年9月正式实施,是获取英格兰威尔士事务律师执业资格的统一考试。
QLTS(Qualified Lawyers Transfer Scheme):合格律师转换制度,为非英国本土律师取得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事务性律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现已被SQE取代。
Baker McKenzie: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1949年创立于美国芝加哥,是全球领先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Allen & Overy: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总部位于伦敦的国际律师事务所,英国 “魔术圈” (Magic Circle)顶级国际律所之一。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Kramer LLP:史密夫斐尔凯迈律师事务所,英国老牌顶尖律所,英国“银圈”(Silver Circle)代表律所之一。
大律师(Barrister):与事务律师(Solicitor)相对,是香港普通法体系下的讼辩类法律执业者,核心专长是法庭出庭辩论与出具法律意见书。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主要区别在于,大律师原则上不能直接接待当事人,必须经由事务律师转介委托;大律师侧重庭审讼辩,事务律师更多处理案前准备、合同、取证、客户日常联络等非出庭事务;二者各自独立执业,分属香港大律师公会(Bar Association)与香港律师会(Law Society)监管。
Chambers(大律师事务所):普通法司法辖区中大律师执业的组织形式,区别于普通律师事务所(Law firm)。Chambers内的大律师各自独立执业、自负盈亏,仅共享办公场地与行政支持;私人执业大律师一般在此执业,而不加入Law firm。
PCLL(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法学专业证书):香港法律执业的必修实务课程,全日制学制一年,属于职业培训阶段,承接法学本科或JD的学术学习,侧重实务技能、法律文书、庭审基础与职业操守;修毕 PCLL后,还需要完成两年事务律师培训合约或者一年大律师实习(pupillage),才能正式注册成为香港事务律师或大律师。
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国际性银行集团。
凯瑞奥信律师事务所(Carey Olsen):全球头部离岸律师事务所,主要为客户提供开曼、BVI、百慕大、泽西、根西岛法域法律服务。
SOC:Statement of Claim,起诉状,普通法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核心诉辩文书。
SOD:Statement of Defence,答辩状,普通法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核心诉辩文书。
The White Book:白皮书,全称 Hong Kong Civil Procedure,香港民事诉讼领域的权威实务工具书,由Sweet & Maxwell出版,每年更新再版,完整收录《高等法院规则》等程序法条,配套大量实务评注、判例参考与办案指引。
Judicial Review:司法复核,普通法法域下的公法救济程序,指当事人针对行使公共职能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作为或不作为,向高等法院申请审查该公权力行为的合法性。
VIE 架构(可变利益实体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又称协议控制架构,是跨境上市常用的股权安排。境外上市主体不直接持有境内运营公司股权,而是通过一系列控制协议,取得对境内经营实体的财务收益、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
Share charge(股份押记):普通法法域常用的股权担保安排,股东以名下公司股份设立担保权益,用以担保债务。
国际女性破产重组协会多元与包容委员会(Diversity, Inclusion and Belonging Committee,IWIRC):隶属于国际女性破产重组协会(International Women’s Insolvency & Restructuring Confederation,IWIRC)的全球专项委员会,聚焦破产重组行业内性别平等、多元群体职业发展议题,通过专题研讨、行业调研、政策倡导、人才培育等工作,推动破产重组领域提升性别与文化多元性,消除行业发展壁垒,面向全球律师、金融顾问、会计师等破产重整从业者开展相关项目与交流活动。
新加坡法律界女性协会(Women in Law Singapore, WILSG):新加坡面向所有法律行业女性从业者的非营利组织,通过行业沙龙、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法律行业性别多元建设,助力女性法律人才职业发展。
香港法律女性协会(Women in Law Hong Kong (WILHK)):是香港一家非营利社团,为执业律师、企业内部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所有法律行业从业者提供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性别平等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