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声讨西贝“预制菜” 1.消费者评价的合理界限 为什么商家要容忍差评——法律不能违背生活常识 为什么法律上容忍消费者的评价“不全面、不科学、不客观” 消费者没理由,也没义务,做一个“调查记者” 2.餐厅与消费者争论“预制菜”的定义,合理吗? 关于“预制菜”的秃子悖论 3.公众人物与消费者身份的叠加 谨言慎行是社会公众人物的自我要求,但不应该限缩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众人物作为消费者提出意见,这种现象应该受到鼓励还是打压? 4.罗永浩与西贝争议案件的深远影响 消费者评价的法律边界——我对商家的差评都要面临被诉风险? 劣币驱逐良币的餐饮市场 Rss Apple Podcas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