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靈修經文箴言書廿三26-35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她埋伏好像強盜;她使人中多有奸詐的。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歎?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臥在桅杆上。你必說:人打我,我卻未受傷;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我幾時清醒,我仍去尋酒。 26-28節,勸勉兒子,順服父親的引導。傳道者以神的代言人的角色吩咐兒子,要將心歸給他,眼目也要喜悅父親的道路,就不會偏離而墮入妓女的陷阱。傳道者用獵人和強盗形容妓女,設下陷阱,埋伏陷害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使不忠於神的人增多。29-35節,傳道者勸誡人,不要醉酒。傳道者使用一連串反問句,都指向酗酒的人,他們痛苦吟呻,酒精使人無法控制自己而爭競,自怨自艾;無故受傷指醉酒跌倒,或是與人打架;眼目紅赤,不只形容滿臉通紅,也象徵著眼神的呆滯。傳道者形容酒對人的誘惑,酒發紅,形容酒精吸引人的眼目,在酒杯中閃爍,好像告訴人:來喝我吧!你不可觀看,要遠離。酒剛入口,感到舒暢,最終會如毒蛇要你的命。傳道者接著形容喝醉酒的窘態,酒精使人的視力出現問題,出現幻覺,口說出乖謬的話;對真實世界視若無睹,不知道正身處險境;愚昧地稱讚自己,別人打我,不會受傷,用鞭打我,也不會覺得痛。當我酒醒了,仍然去找酒喝。 默想與禱告:傳道者把妓女與酒對兒子的傷害並列,都誘惑人,使人深陷在網羅裡,醜態百出,卻是不可自拔地深陷在其中,即便酒醒了,仍然去找酒喝,依然去尋歡作樂,最終都會要人的命。許多人明明知道妓女和酒精對人有極大的殺傷力,為什麼還要去尋歡作樂?尋歡作樂的場所離不開酒與性。傳道者揭示一項殘酷的事實,當人想要通過酒精麻痺自己,使自己不再感到痛苦,想要藉此忘掉憂愁,酒剛入口覺得通體舒暢,在酒精作用下短暫的麻木和歡愉,醒來時卻是更深的痛苦,自怨自艾,甚至全身酸痛。沈迷於酒精的人雖然知道自己常常酒後失態,起酒瘋,說大話,甚至作出許多不雅的事,還是無法脫離酒精的捆綁。傳道者勸誡兒子,不是要等到上癮了,才去戒酒,而是在還沒有上癮之前,就要遠離逃跑,甚至連看一眼也不要。我們不要以為自己有自制的能力,有很堅強的定力,不被女色和酒誘惑,不要忘記自己是軟弱的罪人,是會被引誘而犯罪的,避免試探的方法,就是不要主動進入試探。 愛我們的阿爸天父,當我面對生命中的憂愁、壓力和無力感時,有可能會尋找各種可以快速麻痹自己的方式,卻在不知不覺中,讓自己受傷,更讓祢傷心,為我擔心。求祢赦免我。求祢的聖靈充滿我,使我的靈魂甦醒,懂得來到祢的面前,在祢的裡面找到真正的安息與力量。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加入會員,支持節目: https://samuel288.firstory.io/join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kgn5qa97rtqn0813ftznvx5a/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Rss Apple Podcaster →